包头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第五章 国家机关保护第四十一条有效市、旗县区人民政府教育、交通运输、应急管理、市场监督管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等有关部门履行校车安全管理的相关职责,保证未成年人乘坐校车时的人身安全。地方法规 · 包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6月6日第四十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