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条

有效

公安、住房和城乡建设、城市管理、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对学校餐饮、建筑物构筑物装饰装修、设备设施和周边提供餐饮服务、销售食品、文具、玩具等市场的监督管理,依法查处生产、销售不利于未成年人安全和健康的食品、药品、玩具、用具和生活游乐设施等违法行为。

地方法规 · 包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