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博物馆发展促进条例/第四章 保障措施第三十五条有效市、旗县区人民政府及其文物主管部门应当推进博物馆与文化旅游融合发展,支持博物馆旅游开放,促进旅游开发与文物保护、文化传播协调发展。地方法规 · 呼和浩特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7月1日第三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