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博物馆发展促进条例/第四章 保障措施第三十四条有效鼓励博物馆与各类学校、科研机构建立合作关系,结合教育计划、教学需求和研究课题,充分利用博物馆资源开展教育教学、研学实践、科学研究等活动。地方法规 · 呼和浩特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7月1日第三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