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条

有效

县级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应当结合村寨实际编制农村居民建房通用图集,向村民无偿提供并推广使用。

地方法规 · 六盘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