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城镇养犬管理条例/第四章 养犬行为规范第三十二条有效鼓励养犬人学习掌握科学文明养犬知识,科学训练所饲养的犬只。鼓励动物诊疗机构、宠物训练机构开展科学养犬专业服务。地方法规 · 贵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月1日第三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