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地理标志促进和保护条例第十二条有效鼓励开展地理标志产品国际贸易,拓展地理标志产品国际市场,提升地理标志品牌国际影响力。支持有影响力的地理标志争取国际互认互保,推动地理标志在海外获得保护。地方法规 · 淮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8月1日第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