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第十五条有效水利工程实行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项目法人、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检测、监测等单位人员,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在工程合理使用年限内对工程质量承担相应责任。地方法规 · 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8月1日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