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第十二条有效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依法保护水利工程的义务,有权对侵占、损害水利工程的行为进行投诉、举报。地方法规 · 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8月1日第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