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国家生态文明高地建设条例/第十章 法律责任第七十五条有效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法律法规已规定法律责任的,从其规定。地方法规 · 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8月1日第七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七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