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七条

有效

省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具有青藏高原区域特色的生态产品调查监测、价值评价、经营开发、保护补偿、价值实现保障和推进机制,形成保护生态环境的利益导向机制,增强生态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的能力。

省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反映生态产品保护和开发成本的价值核算方法,探索建立体现市场供需关系的生态产品价格形成机制,开展生态产品信息普查,形成生态产品目录清单,搭建生态产品信息平台,推进生态产品产业化利用。

地方法规 · 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