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国家生态文明高地建设条例/第七章 生态文化保护弘扬第五十条有效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鼓励、引导、支持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美术馆、科技馆和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自然公园等发挥载体作用,宣传生态文明理念和青藏高原生态文化知识。地方法规 · 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8月1日第四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