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国家生态文明高地建设条例/第七章 生态文化保护弘扬第四十九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加强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创建生态教育科普基地,发展生态文化融媒体,搭建青藏高原生态文化研究宣传平台,加强生态文化交流合作,营造崇尚生态文明的社会氛围。报刊、广播、电视和网络等媒体应当加强生态文明宣传和舆论引导,依法对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进行舆论监督。每年八月为全省生态文明宣传月。地方法规 · 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8月1日第四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五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