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国家生态文明高地建设条例/第七章 生态文化保护弘扬第四十七条有效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培育生态文明主流价值观,保护青藏高原传统生态文化遗产,弘扬青藏高原优秀生态文化,开展青藏高原特色生态文化体系研究,增强全社会生态文明意识,建设具有青海特色的新时代生态文化体系。地方法规 · 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8月1日第四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