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慈善促进条例/第四章 慈善文化第二十二条有效鼓励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开展慈善晚会、义演、义赛、义展等慈善文化活动。地方法规 · 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9月1日第二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