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风险管理条例第十五条有效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要求填报较大以上安全风险信息;没有较大以上安全风险的,也应当按照要求进行确认。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填报的安全风险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并签署安全风险报告承诺书,在填报安全风险信息时一并提交。地方法规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1月1日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