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条

有效

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项目确需调整的,由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机构提出意见提请主任会议通过,按程序报请批准后,向社会公布。

地方法规 · 和布克赛尔蒙古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4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