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条

有效

养犬管理遵循政府监管、养犬人自律、基层组织参与和社会公众监督相结合的原则。

本条例所称养犬人,是指饲养犬只的个人或者单位。

地方法规 · 舟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