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第六章 其他规定第五十一条有效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根据实际需要设立基层立法联系点,深入听取基层群众和有关方面对立法计划、地方性法规草案和立法工作的意见,并对基层立法联系点开展工作给予指导与支持。地方法规 · 嘉兴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4年6月11日第五十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