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水稻产业发展促进条例第十二条有效自治县农业农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监督管理协作机制,依法查处水稻生产经营活动中违反产品质量安全、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的违法行为。地方法规 · 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4年5月1日第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