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条

有效

本省推动建立长三角一体化就业创业服务协作机制,加强相关工作联系和信息共享,创新人才交流合作模式,促进人力资源畅通流动。

本省推动健全跨省域劳务合作机制,鼓励和支持本省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在外省设立分支机构。

地方法规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