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促进条例/第四章 收入分配第三十三条有效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经济健康发展,维护个体工商户合法权益,发挥个体经济在繁荣经济、增加就业、方便群众生活等方面的作用。畅通村企合作渠道,建设村企合作平台,推动符合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要求的企业生产加工环节入村、入户,构建共富工坊等多种形式的农民就地就近就业增收路径。地方法规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7月1日第三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