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促进条例/第三章 协调发展第二十四条有效省人民政府应当完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按照公开透明、利益平衡的原则建立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机制。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落实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比例。地方法规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7月1日第二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