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条

有效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区域一体、覆盖城乡、安全智能、经济适用的要求,优化基础设施布局、结构、功能和发展模式,做好交通、物流、能源、水利、农业、市政、应急储备、数字等基础设施的建设、运营和维护。

地方法规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