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食用农产品安全条例/第二章 农产品生产第八条有效从事动物饲养、经营和动物产品生产、经营活动应当依法向动物防疫监督机构申请动物防疫合格证。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6月11日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