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食用农产品安全条例/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三十条有效检验、检测机构伪造农产品检测结果的,由市场监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6月11日第二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