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食用农产品安全条例/第六章 附则第三十一条有效本条例规定由市政府制定具体办法的,市政府应当自本条例施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制定。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6月11日第三十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