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食用农产品安全条例/第三章 农产品经营第十九条有效鲜、冻畜产品销售实行电子单据管理制度。鲜、冻畜产品凭检疫合格证明以及屠宰加工单位出具的肉类出厂电子单据进入销售市场。需要提供有效验讫印章的,供货人应当提供。运送鲜、冻畜禽产品,应当使用具有冷藏、防尘和其他必要设施的专用车辆,不得敞运。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6月11日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