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五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水务统一管理,逐步推行对水量、水质、水能、水域以及水的供、用、排、回收再利用统一管理的体制。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7月1日第四条回到全文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