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第二章 水资源规划第十三条有效规划一经批准,必须严格执行。经批准的规划需要修改时,必须按照规划编制程序经原批准机关批准。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7月1日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