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条

有效

海南自由贸易港仲裁行业协会(以下简称仲裁协会)是海南自由贸易港内的仲裁机构和仲裁从业人员的自律组织。鼓励海南自由贸易港内的仲裁机构聘任的境外仲裁员自愿申请加入协会。

仲裁协会应当根据章程加强行业自律和行业诚信建设,对会员的行为进行监督,规范行业秩序,维护仲裁机构和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

支持仲裁协会与境内外相关行业协会、商会和经济贸易组织等加强联系,开展业务培训与交流等活动,提升仲裁专业能力。

地方法规 ·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