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八条

有效

本市支持北京国际商事法庭建设,完善涉外商事审判体制机制,发挥涉外商事案件审判职能。本市各级人民法院依法开展涉外商事案件司法公开,发布涉外知识产权、涉外商事等典型案例,为保护外商投资合法权益提供指引。

地方法规 ·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