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外商投资条例/第三章 投资保护第二十八条有效本市支持北京国际商事法庭建设,完善涉外商事审判体制机制,发挥涉外商事案件审判职能。本市各级人民法院依法开展涉外商事案件司法公开,发布涉外知识产权、涉外商事等典型案例,为保护外商投资合法权益提供指引。地方法规 ·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7月1日第二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