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外商投资条例/第四章 投资服务第二十九条有效本市按照政府主导、多方参与的原则,建立健全外商投资服务体系,通过规划引领、购买服务、政策激励等方式引导专业机构、商会、协会、企业等主体参与外商投资服务工作。地方法规 ·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7月1日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