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六条

有效

违反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规划设计单位不按技术规程进行规划设计,使造林绿化及其成活率达不到最低标准的,责令退还设计费,赔偿经济损失;施工单位不按技术规程进行绿化造成损失的,责令限期补植或者赔偿经济损失。

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