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绿化条例/第四章 实施与管护第二十五条有效国家、市重点的天然原生珍贵树木应当依法严格保护。禁止擅自采集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树木。确需采集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申请采集证。古树名木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档挂牌,落实管护责任。禁止砍伐或者迁移古树名木。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5月30日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