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三条

有效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的,由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依照自然保护地管理、土地管理、规划管理、矿产资源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从重处罚。

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