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条

有效

因世界遗产大会决议要求、世界遗产保护管理需要和支撑世界遗产突出普遍价值的载体发生变化等原因,确需对世界遗产保护范围进行调整的,由原申报世界遗产的市(州)人民政府按照世界遗产类型向省人民政府世界遗产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由省人民政府世界遗产主管部门按照世界遗产申报程序组织审查,报经省人民政府同意后,转报国务院世界遗产主管部门。

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