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办法/第二章 森林经营管理第九条有效对林地实行总量控制和用途管制。各级人民政府在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时,应当根据国民经济发展对生态环境建设的要求留足林业用地。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5月28日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