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物业管理条例/第三章 业主组织/第三节 其他规定第三十二条有效业主大会筹备组开展筹备工作前和业主委员会成立、换届时,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对筹备组成员和业主委员会委员、候补委员等进行相关业务指导,提高其履职能力和管理水平。地方法规 · 舟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6月15日第三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