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市恐龙地质遗迹保护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二条有效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恐龙地质遗迹的保护、管理与利用等相关活动。地方法规 · 河源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8月1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