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市恐龙地质遗迹保护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有效为了加强对恐龙地质遗迹的保护,促进恐龙地质遗迹的科学研究和合理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古生物化石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地方法规 · 河源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8月1日回到全文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