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第七章 其他规定第八十二条有效市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和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应当加强立法宣传工作,通过多种形式发布立法信息、介绍情况、回应关切。地方法规 · 东莞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4年6月7日第八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八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