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办法/第八章 特别保护第五十八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特殊未成年人群体的特别保护制度,依法为孤儿、事实无人抚养未成年人、流浪未成年人、残疾未成年人、受艾滋病影响未成年人等困境未成年人和留守未成年人在生活、教育、安全、医疗康复、住房等方面提供帮助。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6月1日第五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