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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内法规法规税务文件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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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办法/第三章 学校保护

第十七条

有效

学校应当加强未成年人体质健康管理,在校期间开展各类体育教育活动,保障未成年人每天体育锻炼活动时间不少于一小时,培养未成年人的强健体魄和坚强意志。

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6月1日

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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