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经济特区安全生产条例/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六十五条有效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在省人民政府禁止区域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系留气球、动力伞、滑翔伞、无人机等升空物体的,由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罚。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七条第二款规定,非法生产、销售和燃放孔明灯的,由市场监督管理、公安等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罚。地方法规 ·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0月1日第六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六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