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经济特区安全生产条例/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六十六条有效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本条例未设定处罚但有关法律、法规已有处罚规定的,从其规定。本条例设定的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已经实施相对集中行政审批和综合行政执法管理的,从其规定。地方法规 ·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0月1日第六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六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