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里藏族自治县民族团结进步条例/第五章 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第五十九条有效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在民族团结进步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的集体和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地方法规 · 木里藏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4年8月1日第五十八条回到全文第六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