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里藏族自治县民族团结进步条例/第五章 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第五十八条有效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发扬拥军爱民光荣传统,支持驻地人民解放军、武警部队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地方法规 · 木里藏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4年8月1日第五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