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里藏族自治县民族团结进步条例/第五章 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第五十三条有效自治县各类学校应当建立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长效机制,全面加强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村(居)民委员会、牧场应当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社区、牧场)创建。各类企业、社会组织和其他组织应当把民族团结进步教育融入企业(单位)文化建设,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企业(单位)创建。地方法规 · 木里藏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4年8月1日第五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五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