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里藏族自治县民族团结进步条例/第五章 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第四十九条有效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制定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规划,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进乡(镇)、进村(社区)、进牧场、进宗教活动场所、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医院、进军营、进岗位、进家庭、进网络等。地方法规 · 木里藏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4年8月1日第四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五十条